息县住建局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属于股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 、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有关规划建设监察的规章制度、目标、程序,对全县范围内的规划建设行为进行监督。
2 、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 测绘和勘察设计咨询业及工程质量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查处。
3 、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出现的重特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送达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受理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投诉、检举、控告。
4 、实施风景名区方面的监察。依据风景名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风景名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5 、承办县建设局委托的其它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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