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3日,在县一高分校大会议室(原三高)举行息县大何二期保障房小区廉租住房分配抽号仪式,申请家庭7点开始入场,入会截止时间为上午10点,10点之后未能到会的,视为弃权。8:30分开始抽号分配。
二、分配对象
(一)申请家庭必须是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必须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家庭(持有县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40元);
(三)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申请户主年龄需满18周岁,孤儿持相关有效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分配流程
1、由县司法局公证处、监察局和群众代表共同见证,当场制作房号并密封抽号箱。
2、聘请县司法局公证处工作人员为我县廉租住房分配过程作全程现场公证。县监察、审计、财政、公安、民政、发改委、人民医院、各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领导进行现场监督。
3、申请家庭按照进场时领取的顺序号现场参加抽号,抽号后当场打开,抽到廉租房的申请家庭在登记表上及抽取的房号上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当场发放《息县大何二期保障房小区分配抽号结果通知书》。
4、申请家庭抽取房号并登记结束后,请从会场东侧大门离场,并从2016年11月7日起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手续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
四、分配规则
1、本批抽号分配的廉租房房源共计962套(包括大何二期小区567套、大何花园小区395套),位于息县淮河办事处大何社区,房源类别为廉租住房,全部用于出售。
2、本批符合廉租住房申购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983户。共印制了983个票号,其中962个房号,21个“0000”为空号,基本上,每一个参加抽号的申购户都可以通过抽号,分配到一套廉租住房。
3、每层廉租房的价格如下:一层55260元;二层58050元;三层58600元;四层56930元;五层54700元;六层51350元。
4、廉租房分配现场抽号时,申购户每人每次只能抽取一张,抽取两张以上的,所抽取的房号无效,并取消该申购户的抽号资格。
5、抽得房号的申购户在规定期限内凭《息县大何二期保障房小区分配抽号结果通知书》到息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廉租房购买手续并签订廉租住房购买合同,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分配的廉租住房不得私下转租、转让,只限于申购户本人居住使用。一经发现违法转租、转让的,立即收回所购买的廉租住房,并取消该申购户未来三年的保障性住房申报资格。
8、以上实施意见已在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仪式上宣读,该实施意见与本次会议的其他文件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大家共同遵守。
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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