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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县大何二期廉租住房分配公告



根据《息县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实施办法》(息政办[2016]61号)文件规定,现将息县大何二期廉租住房小区分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及地点
本批分配的房源名称是息县大何二期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息县淮河办事处三里井社区,在北大街北段大何花园保障性住房小区东侧,房源类别为廉租住房,共计567套,每套户型面积为50㎡,全部用于出售。
二、申报时间
本批廉租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家庭系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系城镇低保家庭(持有县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40元);
(三)申请家庭无私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7平方米;
(四)申请户主年龄需满18周岁,孤儿持相关有效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提出购买廉租住房的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及1寸照片一张;
2、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低保家庭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金银行领取本(原件及复印件);
4、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提供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40元)认定的相关证明;
5、现住房情况相关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

息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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