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2017年关店乡、彭店乡等四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息县2017年关店乡、彭店乡等四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以下称本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息县关店乡人民政府、息县彭店乡人民政府、息县临河乡人民政府、息县曹黄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息县2017年关店乡、彭店乡等四个乡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工程
2.2建设地址:息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关店乡(关店乡街村、吴村铺、洪庄);
第二标段:彭店乡(七里湾);
第三标段:彭店乡(彭店村);
第四标段:临河乡(黄庄村);
第五标段:临河乡(余楼村);
第六标段:曹黄林镇(曹黄林镇街区1#-22#平房及楼房);
第七标段:曹黄林镇(曹黄林镇街区23#-32#平房及楼房);
第八标段:曹黄林镇(许店村街北安置点);
第九标段:曹黄林镇(许店村街西安置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配备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安全员等五大员;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拟派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4.2报名地点:信阳市新七大街府都花园8号楼6B;
4.3招标文件1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现场)
(1)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4)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安全员岗位证及身份证;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接受报名;
备注:
1.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mobile365-777》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息县关店乡人民政府 贾先生 0376-5306666
息县彭店乡人民政府 徐先生 15517616886
息县临河乡人民政府 赵先生 13703766876
息县曹黄林镇人民政府 刘先生 0376-536692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31584
监督部门:息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1810376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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