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网站首页 建设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党建纵横息县房产城镇建设息县规划 | 息县掠影  

文章排行

本类重点

· 息县城镇建设基本情况
· 西郊广场建设工程
· 谯楼广场建设情况
· 息县赞--张富治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安全建设
   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息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项目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了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现将《息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15日

 

息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信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信阳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圆满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使全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七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 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和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 强化工程质量责任社会监督。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工程建设七方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备案时提交给工程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完善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必须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名称和相应的质量责任人姓名,质量监督机构名称和监督人员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 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在全市实施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在厅、局门户网站提供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计分信息查询,公开曝光已记满12分的项目经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七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 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的项目负责人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依法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并监督整改到位。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 准确认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45号)规定和要求,准确认定和查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2. 开展全面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在建项目台帐,每4个月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突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 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
1. 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要积极整合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环节监管力量,形成合力,综合执法,发挥协同推进优势。在单项执法监督中要推行首问责任制,谁发现问题谁首先登记上报。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积极推行检测过程视频监控和数据联网实时上传,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2.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监管队伍建设,确保必要的人员、经费、设备;要将监管力量下沉,向工程建设一线有效倾斜;要严格执行质量监督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规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要加大科技投入,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终端设备,及时保存上传执法影像资料,提高执法震慑力;要加强廉政监督,按照《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监督人员在监督执法中要佩戴胸卡执法,公开个人信息,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3. 推行差异化管理。将有限的监督力量向质量保证能力低的企业、质量问题突出的项目倾斜,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倾斜,监督的重点要从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向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转变,强化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履行。
4. 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3〕176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5. 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鼓励综合实力较强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多元化、多层次项目管理和技术服务,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督促监理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现场监理机构,加强业务考核,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强化监理执业人员资格动态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制度。继续加强监理取费管理,督促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执行政府指导价。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收费,建设、监理单位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协商确定。
(四)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按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建市〔2014〕108号)的总体要求,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治理行动中的作用,实现息县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五)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建立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狠抓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宣传教育。继续坚持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作为建造师、小型项目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宣贯到每个建筑业企业和每位从业人员。
4.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按照信阳市住建局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市场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通知》(信建建[2014]39号),积极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三、工作计划
(一)宣传教育阶段(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各类媒体,突出做好治理行动的舆论宣传发动和从业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宣传教育,为治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二)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11月上旬)。2014年11月上旬,明确治理行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2016年6月)。按照全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8月)。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职责及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一)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市住建局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和投诉受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组织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做好有关文件、材料、报告的起草、转发、收集、归档;做好工作进展情况收集、统计、通报,建立工作台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活动,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查工作。
2、宣传教育组:负责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收集活动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在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治理效果;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
3、投诉受理组:负责受理、批转或办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快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程质量“黑名单”制度,与宣传教育组配合做好在新闻媒体上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的公开曝光工作;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二)领导小组成员
主 任:简树山 住建局建筑管理股股长
副主任:黄建新 住建局质量监督站站长
王 巍 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
肖 音 住建局安全监督站站长
刘 伟 住建局招标办副主任
综合协调组组长:丁自红
成 员:严 永
宣传教育组组长:付 重
成 员:詹庆岩
投诉受理组组长:黄建新
成 员:王政喻
第一检查组组长:简树山
成 员:万俊生 杜豪杰
第二检查组组长:张剑波
成 员:黄俊翔
第三检查组组长:肖 音
成 员:贺建成
(三)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通报、分析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
2、信息报送制度。各检查组每月5日前,将上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在建项目检查情况、对违法行为查处和曝光情况、受理投诉的处理情况、相关宣传信息等)报送局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3、社会监督制度。在全县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公开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举报投诉联系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信箱、信函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4、通报曝光制度。定期汇总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红黑榜”和工程质量问题定期发布,表彰先进、通报落后。对重大违法案件、跨县案件可移送市住房城乡建设执法监察支队查处,通过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5、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台账,完善监督人员信息,对履职不到位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给纪检监察部门。
(四)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组: 0376-5952210
宣传教育组: 0376-5952225
投诉受理组: 0376-5957170
第一检查组: 13507615887
第二检查组: 13837620934
第三检查组: 13937627003
联系传真:5952225,联系邮箱:fuzhong8365@163.com

 

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15日

 

第 1/1 页,每页 10 项 [1]
     
息县建设局版权所有(C)2006-2008 Tel:0376-595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