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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开展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按照《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建建〔2015〕3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开展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21日

开展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建建〔2015〕38号)要求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开展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全部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严格签批程序,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
主要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
主要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脚手架
主要指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和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四)模板支撑体系
主要指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五)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主要指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危大工程施工时,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带班检查;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四)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或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是否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总、分包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施工验收;对于发现的隐患是否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等。
四、组织领导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息县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全县开展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五、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底之前)
成立息县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至7月)
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等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对施工现场正在施工或准备施工的5类危大工程进行梳理,建立危大工程施工台帐,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其他有关危大工程施工安全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3、4),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并存档备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认真落实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5年8月至11月)
按照专项整治具体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开展全面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及时停工,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要通报批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坚决清出我县建筑市场。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5年12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归纳评估,研究提出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期复查,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止建设。
(三)广泛宣传,认真总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定期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息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联系人:肖音
联系电话:0376-5899276
电子邮箱:xxajz0919@163.com

附件:1、息县开展房屋建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3、施工单位专项行动自查情况汇总表
4、在建工程项目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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